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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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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靜宜會館寒假住宿申請公告

一、110年靜宜會館寒假開放住宿時間為:
110.01.17下午15:30時~110.02.03(中午12:00)及2/18~2/19(中午12:00),共19晚。

二、110.02.04~110.02.17期間因逢春節年假,靜宜會館關閉宿舍,不開放住宿申請。

三、靜宜會館寒假住宿申請提出時間:
原住宿生請於109.12.14~109.01.08逕向靜宜會館服務台提出申請,並繳交寒假住宿保證金500元整。

四、靜宜會館寒假住宿免收住宿費,需繳交寒假住宿期間各寢室電費。

五、住宿生需依申請住宿時間辦理入住及離宿手續,未依規定完成者,離(退)宿時將不退還寒假住宿保證金。

六、靜宜會館境外生:110.02.04~110.02.17春節年假期間需住宿者,不線上申請,請自行列印本公告之【110年寒假短期住宿繳費單】,填妥基本資料後至思高學苑服務台登記蓋章,並至出納組繳費。

七、請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並完成繳費,逾期將不再受理寒假住宿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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