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服務組】轉知東海商圈「台糖公營學院」社會住宅受理申租公告
【住宿服務組】轉知東海商圈「台糖公營學院」社會住宅受理申租公告
一、東海商圈「台糖公營學院」社會住宅受理申租,相關事項如下:
(一)租期:以1年1期為原則。
(二)租金:依承租戶身分別享有租金補貼折扣,經濟弱勢戶享有核定租金5折、社會弱勢戶7折或一般戶8折優惠(依房間大小不同,一般戶優惠月租金落在4,160元至7,520元之間)。水電費按台水及台電公司每月實際帳單為準,另須分攤公設水電費,各戶按入住人數每月每人200元計。
(三)申請資格(符合以下5項條件):
1、年滿18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2、臺中地區有設籍或就學或就業者。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臺中地區無自有住宅。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得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臺中市公布最低生活費3.5倍(臺中市113年為新臺幣54,313元)。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承租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四)其他訊息詳請至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網站之「公營學苑」瀏覽、下載(網址:https://reurl.cc/ZZW6M3),若有異動修正,以最新公告為準。
一、東海商圈「台糖公營學院」社會住宅受理申租,相關事項如下:
(一)租期:以1年1期為原則。
(二)租金:依承租戶身分別享有租金補貼折扣,經濟弱勢戶享有核定租金5折、社會弱勢戶7折或一般戶8折優惠(依房間大小不同,一般戶優惠月租金落在4,160元至7,520元之間)。水電費按台水及台電公司每月實際帳單為準,另須分攤公設水電費,各戶按入住人數每月每人200元計。
(三)申請資格(符合以下5項條件):
1、年滿18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2、臺中地區有設籍或就學或就業者。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臺中地區無自有住宅。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得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臺中市公布最低生活費3.5倍(臺中市113年為新臺幣54,313元)。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承租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四)其他訊息詳請至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網站之「公營學苑」瀏覽、下載(網址:https://reurl.cc/ZZW6M3),若有異動修正,以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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