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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第二學期學校住宿補助申請公告

110學年第二學期學校住宿補助申請公告

申請日期 : 02/21~03/31

申請資格 : 具有低收入戶資格的住宿生

(不含戶籍為台中限定區域,限定區域包含台中市之東、南、西、北、中、西屯、南屯、北屯、大甲、清水、梧棲、沙鹿、大肚、龍井、大雅和烏日等區。)

申請方式 : 請至e校園服務網填寫住宿補助請表繳交至宿舍辦公室,並排好服務時數才算完成申請,並在學期末前完成服務時數後,才會將補助費用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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